义乌市物业管理检查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
2020-06-04
义乌市物业管理检查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
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,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,提升我市物业管理的总体水平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进一步改善我市人居环境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结合全市创建工作要求和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活动的标准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组织领导
成立市物业管理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由建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,市建设局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科、市房管处以及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,负责对物业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协调。
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实地检查考核分组。
二、考核对象
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项目。
三、考核内容
1、小区综合管理情况;
2、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;
3、公共秩序维护;
4、清洁卫生状况;
5、小区绿化养护;
6、服务效果评价。
四、考核办法
结合市委办〔2006〕5号文件要求,参照对社区的考核评分办法,对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考核设定总分为100分,其中:日常考核占70%,年终考核占30%。
日常考核,是指每半年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进行实地考核评分;年终考核,是指年底对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给予一个整体的、全面的量化考核。日常考核评分依据《义乌市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日常考核评分标准》,年终考核评分依据《义乌市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基础工作与服务效果考核评分标准》。
五、考核分数的计算
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全年综合考核分数=日常检查考核平均得分×70%+年终检查考核得分×30%。
六、奖惩措施
1、日常检查考核中,各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名,半年考核结束后在“义乌市建设(规划)局”网站上公布,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;
2、日常检查考核得分小于90分的项目,取消其参加各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核资格,已取得示范项目称号的,建议同级部门取消相关荣誉称号;
3、全年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(含90分)以上的企业,将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予以通报表彰,并有资格获评年度物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。连续三年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(含90分)以上的企业,建议招标单位在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的评标中酌情加分;
4、全年综合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评为不合格企业,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。对整改不力的,视具体情况给予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,取消六个月的投标资格,并记入信用档案。考核结果将书面通报给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所在地的镇、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及其所管项目业主委员会。
七、考核纪律
考核人员和被考核对象必须实事求是,不得弄虚作假,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,不准搞非法组织活动,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。对在考核中违反有关规定的,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,由职能部门给予严肃处理。
附件:1、《义乌市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日常考核评分标准》
2、《义乌市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基础工作与服务效果考核评分标准》
附表一
义乌市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日常考核评分标准
序号 | 基本项目 | 考核内容 | 分值 | 评分标准 | 得分 |
一 | 综合管理 (15分) | 1、具备相应资质等级。 | 1 | 不符合不得分(含资质过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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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。 | 1 | 不符合不得分(含合同内容、主题、逾期与否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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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管理人员取得执业资格,持证上岗。 | 2 | 发现一人不符扣0.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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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企业员工仪表整洁,着装统一,挂牌服务。 | 2 | 发现一人不符扣0.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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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服务人员行为规范,文明礼貌。 | 1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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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公布办事制度、办事程序、办事期限,规章制度完善。 | 2 | 未公布扣1分,制度不全扣0.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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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在醒目位置公布物业收费项目、标准。 | 2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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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按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年度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。 | 1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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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、有高效的投诉、回访处理机制,有专门的投诉、回访处理记录。 | 2 | 无投诉处理机制扣1分,无记录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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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、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,管理完善。 | 1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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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 房屋管理及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 (25分) | 11、水、电、气、电梯、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保养完好,运行正常。 | 3 | 发现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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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、各类设施设备管理值班记录完整、准确,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。 | 3 | 无记录,发现一处扣0.2分;无应急预案,发现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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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、管理处按服务等级要求设立值班时间,公布值班电话,报修及时,记录完整。 | 3 | 无制度不得分,投诉一次扣0.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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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物业区域示意图、路标等标志明显 | 1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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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、小区内存在危险、隐患部位有安全防范、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 | 1 | 发现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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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、排污、排水管道畅通,无堵塞、积水、外溢现象。化粪池定时清淘,有日常维护记录。 | 1 | 发现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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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、路面平整、道路通畅 | 1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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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、发放住宅装修须知,对业主违章装修行为及时制止,报告执法部门有记录 | 3 | 管理不到位,业主投诉一次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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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、水、电、电梯、消防等设备运行人员具备上岗证,技能熟练。 | 2 | 发现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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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、维护、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,工作标准、操作流程及岗位责任制明确。 | 1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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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、各设备房卫生整洁,主要设施设备标志清楚齐全。 | 2 | 发现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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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、小区房屋外观完好、整洁,无违章搭建。 | 2 | 发现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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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、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。 | 1 | 发现一处扣0.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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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、阳台封闭统一有序。 | 1 | 发现一处扣0.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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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 基本项目 | 考核内容 | 分值 | 评分标准 | 得分 |
三 | 公共秩 序维护 (15分) | 25、保安人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,着装统一,训练有素,举止规范。 | 3 | 不符合一处扣0.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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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、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陌生人登记制度,保安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区域巡逻,并作好巡逻记录。 | 4 | 不符合一处扣0.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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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、小区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好,资料储存及时、完整。 | 2 | 损坏扣1分,资料不齐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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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、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,车辆停放有序。 | 2 | 不符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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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、对火灾、治安、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。 | 2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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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、保安人员应每年不少于2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(模拟演习)。 | 2 | 少一次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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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| 清洁卫生 (15分) | 31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| 3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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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、保持楼道、停车场、道路、绿地等公共区域整洁卫生。 | 4 | 发现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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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、各类环卫设施设备清洁完好。 | 2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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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、小区内无乱设广告牌和乱贴、乱画、乱堆放现象。 | 2 | 发现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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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、二次供水水箱按国家(地方)有关规定定期清洗、消毒、加药,有档案记录。 | 3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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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、定期开展“除四害”工作,适时投放消杀药物。 | 1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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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| 绿化养护 (10分) | 37、小区绿化有专业人员管理 | 1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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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、花卉、草坪、树木长势良好,无枯死、大面积病虫害和缺损现象。 | 3 | 发现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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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、绿化带无杂物、垃圾。 | 3 | 发现一处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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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、根据气候和季节变化,适时组织浇灌、施肥和松土。 | 2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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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、绿地设有宣传牌,提示业主爱护绿化。 | 1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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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| 社会信誉(20分) | 42、主管部门评分 | 6 | 满意得6分,基本满意得3分,不满意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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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、业主委员会评分 | 6 | 满意得6分,基本满意得3分,不满意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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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、镇(街道)和社区居委会评分 | 4 | 满意得4分,基本满意得2分,不满意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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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、所在公安派出所评分 | 4 | 满意得4分,基本满意得2分,不满意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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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 评 分 | 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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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二
义乌市物业服务企业(管理项目)基础工作与服务效果考核评分标准
序号 | 基本项目 | 考核内容 | 分值 | 评分标准 | 得分 |
一 | 机构设置 (10分) | 1、内部机构设置健全(限指物业服务企业) | 3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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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人员配备合理、高效 | 3 | 有空缺岗位一处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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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建立企业内部考核机制 | 4 | 无定期考核检查记录不得分,制度不健全一处扣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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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 建章立制 (15分) | 4、建立劳动用工制度 | 3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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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制订员工行为规范 | 3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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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明确企业各部门职责范围 | 3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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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建立企业员工岗位责任制 | 3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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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建立考勤、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 | 3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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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| 依法经营 (20分) | 9、企业资质到期及时换证 | 5 | 过期不换证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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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、服务合同规范有效 | 5 | 内容、主体不符或时效过期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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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照章纳税 | 5 | 发现一次不法记录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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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、企业行为规范、合法 | 5 | 发现一次不法记录扣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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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| 档案管理 (15分) | 13、各项管理制度综合汇编 | 5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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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业主资料健全、完整 | 5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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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、资料、档案归集及时,妥善保管,分类科学,便于查询 | 5 | 不符合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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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| 服务效果 (40分) | 16、主管部门综合评分 | 8 | 满意得8分,基本满意得5分,不满意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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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、业主满意度抽样调查情况 | 16 | 满意度95及以上得16分,满意度85及以上得12分,满意度75及以上得8分,满意度65及以上得4分,低于65分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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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、所在公安派出所评分 | 8 | 满意得8分,基本满意得5分,不满意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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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、镇(街道)和社区居委会评分 | 8 | 满意得8分,基本满意得5分,不满意不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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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 评 分 | 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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